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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过在俞耀华看来,这一点倒也难怪。他听过苏清风的事情,苏清风作为一个普通人,之前那么多年,一直都在一个小乡村里面,怎么可能接触过海参。无论是从接触食材的广度,还是从浸y厨艺的时间长度,他都比不过李青阳。别看李青阳才二十五岁,人家五岁的时候,就站在小板凳上,对着菜墩就在那切菜了。最后一道菜。苏清风心如明镜,熟练地开始焯水、炒糖色……然而出人意料的是,李青阳,居然也选择了红烧肉这一道菜。围观的一群人中,有一部分人,脸色微微变幻,但是俞耀华的脸色却很平淡。就算这些人知道红烧肉这道菜,对于他来说,有着特殊的意义,但那又怎样?对于一辈子钻研手艺的大师傅来说,好吃就是好吃,不好吃就是不好吃。甭整那些花里胡哨的。这红烧肉一做,俞耀华眉眼微微一动,突然发现……事情有点不对味起来了。猪肉七分肥、三分熟,带皮最好,切寸断。在油锅翻炒的烟火气中,一块块q弹软嫩的猪肉段,逐渐脱水,在糖色的包裹下,逐渐染上了焦糖般的颜色。明明都是相差不远的步骤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在之前因为葱烧海参那道菜,而稍有逊色的苏清风,却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等到出锅的时候,两道红烧肉出锅,俞耀华敛下心中的波动,先上前一步,尝了李青阳的红烧肉。李青阳的红烧肉,沿袭了北方的口感,偏甜,但却又不显得太腻,红烧肉炖煮的时间很长,几乎可以说是一抿即化,这手艺,即便是放到省城,也是响当当的。俞耀华其实已经很满意了。但前提是……如果没有苏清风的出现。俞耀华将口中的红烧肉咽下,又喝了一小杯的清水,把嗓子中的甜味压下去,防止串味。做完这些,他才再度拿起筷子,来到苏清风面前,夹起完整的一块五花肉,然后放到嘴中,细细咀嚼。其实这个时候的五花肉,已经跟豆腐差不多了,只有表面的一层皮,还维持着弹性,俞耀华吃进嘴里的时候,突然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感觉。好吃。就是很好吃。说不上它哪里特别好吃,但是吃到这红烧肉,就是让他不由自主回想到家的味道。想到了原先过年时,家里老母亲还在世,家里也没有火墙之类的玩意,冬天全靠一身正气以及一个暖炕过日子,下炕做饭,那都是哆哆嗦嗦的。但就是在这样的条件下,记忆里,少糖、少盐、少味精,甚至少肉的红烧肉,居然就变成了记忆中最好吃的一道菜。俞耀华心中的想法很多,但是在这一刻,他看向苏清风,突然做下了一个他之前从未想到过的决定,“你,愿意成为我的弟子吗?”……省城又下雪了。苏清风站在国营饭店前,虽然只是待了一个下午,但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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